“十四五”以来,自然资源部推进3批49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,全国已累计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面积84万亩。绿色矿山建设稳步推进,累计建成1000多家国家级绿色矿山、3100多家省级绿色矿山。
近期,自然资源部印发《关于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扎实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对在新形势下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作出系统安排。意见指出,“十四五”以来,自然资源部推进3批49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,全国已累计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面积84万亩。绿色矿山建设稳步推进,累计建成1000多家国家级绿色矿山、3100多家省级绿色矿山。
全面贯彻落实《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(2021-2035年)》,加快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。截至目前,全国30个省(区、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空间总体规划、83%的市级和84%的县级总体规划批复实施;长江经济带等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实施,京津冀、长三角、黄河流域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土空间规划正抓紧编制。
推进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制定,所有在产矿山涉及的125个矿种的开采回采率、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实现最低指标全覆盖,全面建立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。绿色矿山建设稳步推进,累计建成1000多家国家级绿色矿山、3100多家省级绿色矿山。辽宁省将绿色矿山建设纳入“绿满辽宁”工程,全面构建“政府主导、企业主建;标准引领、政策推动;部门联管,社会监督”的工作推进新机制。
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,与国家开发银行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签订备忘录和战略合作协议。全面完成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任务,发布4批43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,总结提炼自然资源领域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经验做法,谋划下一步举措,拓宽“两山”转化路径。
聚焦重要能源和矿产资源保障,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。深化矿业权管理制度改革,通过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、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、细化油气探采合一制度、完善矿业权竞争出让制度等措施,推动矿业市场繁荣。2021年以来,找矿资金投入连续3年增长,有力促进了矿产资源增储上产。
自然资源领域立法工作持续加强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矿产资源法(修订草案)进行了第二次审议。同时,积极推进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、国土空间规划法、不动产登记法等立法工作。参与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,筑牢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。一体推进土地、矿产、海洋、林草、自然保护地等自然资源要素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督察,督促纠正侵占三条控制线、破坏生态等突出问题。严格执法,严肃查处重大典型案件,夯实基础支撑工作,依靠科技力量强化执法监管,贯彻落实部门协调工作机制,不断完善自然资源执法制度。